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整改任务办理结果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整改任务办理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办理情况
(一)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工作推进力度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被动处于“不干不行”的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持续性不足。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简单归结于财力有限、城市发展不及预期等客观原因(整改任务序号1)。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承办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办理情况:
1.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生态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2022年计划于8月份在汽开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交流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高位统筹,厘清责任,推动协调解决问题。2021年11月1日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2022年6月16日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重点信访案件协调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严格执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晰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汽开区绩效考评指标,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推进工作敷衍应对。长春德惠市行政区内没有煤矿,但《德惠市能源结构调整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照抄长春市方案,要求到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整改任务序号2)。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承办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办理情况:
1.2021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2022年计划于8月份在汽开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交流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2021年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2022年6月16日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重点信访案件协调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严格执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晰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4.将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汽开区绩效考评指标,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一些地方编制“十四五”规划时降低标准,放松绿色生态类指标要求。国家及吉林省“十四五”规划均设定了5个绿色生态类指标,且全是约束性指标。但督察发现,吉林市昌邑区、通化市柳河县等15个县(市、区)设定的指标体系,未包含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两项指标。长春市九台区、白城市通榆县等18个县(市、区)设定的指标体系,未包含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或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长春市2020年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已达到66.7%,却将2025年目标设定为31.25%,大幅降低标准、放松要求(整改任务序号3)。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承办单位:经济发展局。
办理情况:
汽开区已经按要求将相关绿色生态类约束性指标(初稿)纳入《长春国际汽车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由于长春市的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尚未正式发布,指标数据等还有调整的可能,待长春市生态规划正式发布后,汽开区的生态指标立即正式启用。
(四)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合力尚未形成。一些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问题更为突出。2019年、2020年,全省60个县(市、区)中有20个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整改任务序号8)。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承办单位: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
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汽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2021年7月29日,汽开区召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培训会”,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汽开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2022年计划于8月份在汽开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交流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11月1日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四次会议;2022年6月16日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重点信访案件协调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严格执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晰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汽开区绩效考评指标,占比220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5年9月挂牌成立。201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是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派出的负责开发区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暂未设立独立的人大常委会。2022年1月7日,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了《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辖区生态环境状况。
二、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汽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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