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学生宿舍改扩建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学生宿舍改扩建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学生宿舍改扩建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竹峰街道竹峰村代家塔组(村委会院内)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学生宿舍改扩建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拆除原台阶、坡道、部分墙体;破除地面后开挖隔墙基础,浇筑垫层,砌筑砖条形基础,浇筑钢筋混凝土地圈梁,砌筑内外墙体,地面零星恢复;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墙面贴墙面砖,内墙及天棚刷内墙乳胶漆,外墙喷涂真石漆;水电安装到位。 施工工期:45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吴远宝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皖 234*****34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红燕、胡孝森、邵名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人民币*****.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联系电话:138*****273 、151*****27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地址: 宁国市汪溪
联系方式:胡先生、138*****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151*****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李女士
电 话:138*****273 、151*****279
十、附件
1、谈判文件.pdf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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