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流通领域木家具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流通领域木家具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木家具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3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5家销售者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力学性能、漆膜、甲醛释放量、木工要求,不合格发现率为16.7%。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7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4家销售者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表面耐磨,不合格发现率为13.3%。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三、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2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 *****-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发现率为3.3%。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四、实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0家销售者销售的2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2018《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更换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后,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五是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流通领域木家具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2年1月7日
标签: 流通领域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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