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朝阳区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学生班车项目中标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朝阳区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学生班车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区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学生班车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朝阳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27日05:56
评审专家名单刘洋温红华李海英刘翠霞刘大力信建杰夏志华
总中标金额¥26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百贺159*****505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晟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荷园路18号阳光硅谷A座11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洋0431-********
附件:
附件1朝阳区教育局校车服务中标结果公示1.doc

一、项目编号:SZZB2022-04(招标文件编号:SZZB2022-04 )

二、项目名称:朝阳区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学生班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恒宇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14楼

中标(成交)金额:262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吉林省恒宇校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区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教师与学生班车项目负责长春市第二十三中学、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中心小学校、长春市第112中学校、长春市清华实验学校、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中心小学、教师幼儿园富锋分园、长春市永春实验学校的教师及学生的接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租赁新标准46座及以上学生专用校车51辆,车辆车龄不得超过5年;租赁教师班车12辆,不低于51座的空调大客车,乘坐舒适,车况良好,车辆车龄在有效期内3年。(中标后签订1年服务合同,1年服务期满后,校车服务信誉良好,达到业主满意,续签下一年)提供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洋温红华李海英刘翠霞刘大力信建杰夏志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张百贺159*****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晟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荷园路18号阳光硅谷A座1107室            

联系方式:李洋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师与学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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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晟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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