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中标结果
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203*****22005-CJCG*****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38号楼1至6层全部内4层 |
2 | 报价:******(元)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1幢3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水站) | 动环监控系统(烟感、水浸、电力、空调控制等) | 尚洋环科 | 3 | ***** | 定制 |
1 |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水站) | 采样器 | 理工环科 | 2 | ***** | WQMS2000-WMC |
1 |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水站) | 生物毒性分析仪 | 有为环境 | 1 | ****** | UTOX-2000 |
2 |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采购项目(气站) | 臭氧校正设备 (臭氧校正仪) | Thermo Scientific | 2 | ****** | 49i-PS |
2 |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动站辅助设施建设采购项目(气站) | 动环监控系统 | 达维科技 | 3 | ***** | 定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柳桦,胡月兰,王玮,王优,徐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 46.5 | 44.0 | 44.5 | 44.5 | 45.0 | 44.9 | 29.13 | 74.03 |
1 |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5.0 | 65.0 | 65.5 | 66.0 | 67.0 | 65.7 | 30.0 | 95.7 |
1 | 杭州海政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43.5 | 41.7 | 43.0 | 44.0 | 43.0 | 43.04 | 28.57 | 71.61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浙江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4.0 | 45.0 | 45.5 | 45.5 | 46.5 | 45.3 | 30.0 | 75.3 |
2 | 南京创蓝科技有限公司 | 47.0 | 47.5 | 48.5 | 44.5 | 48.5 | 47.2 | 24.86 | 72.06 |
2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4.5 | 66.5 | 66.5 | 65.0 | 68.0 | 66.1 | 25.34 | 91.4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永富南路11幢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宏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施宏方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世贸中心南二1405
传 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周巧玲
质疑联系方式:153*****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系人 :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150*****650
标签: 辅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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