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商务局长沙县首届“松雅湖商圈”消费节合同公告

长沙县商务局长沙县首届“松雅湖商圈”消费节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DY-202*****0070-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商务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县首届“松雅湖商圈”消费节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7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县首届“松雅湖商圈”消费节 其他会展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一长沙县首届“松雅湖商圈”消费节合同标的及费用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01 ——2022-07-31

3.2 履行地点:湖南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分为线上宣传和线下活动执行两块。线上宣传,双方充分沟通,稿件发稿前经甲方认可发布。线下活动执行,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团队,全程策划落地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动预付款(50%),即人民币肆拾玖万肆仟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活动执行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动尾款(50%),即人民币肆拾玖万肆仟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浦发银行三湘支行(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660*****8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宣传板块应做到保持一定频率,形式以短视频、直播、图文报道等多形式宣传。线下活动执行应在规定时间内,保证活动安全开展,让活动影响更广泛,为商家带动实实在在流量。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执行。做好验收报告,圆满完成。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监控、指导、修正及调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使用的物品进行抽检、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依约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依约提供场地以便活动顺利举行。

3、甲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协助。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安排活动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乙方有权在签订本协议后,不接受由甲方提出的增大成本的附加项目,但双方就此协商一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义务

1、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保证活动的计划性、完整性、条理性和合理性,并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开展工作。

3、乙方若改变任何与活动相关的环节,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接受甲方对活动内容合理地、不增大成本的变动及调整。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未能依照进度推进活动,导致活动未能按时进行的。

7.4甲方连续逾期支付活动费用给乙方达50 天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乙双方任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商务写字楼11楼)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1698号
法定代理人:陈洁法定代理人:李鹏飞
委托代理人:陆林委托代理人:欧艳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附件列表
  1. 首届“松雅湖商圈”消费节合同标的及费用明细(长沙晚报).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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