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标段(包)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业主兴仁县雨露水利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电话0859-*******
招标人兴仁县雨露水利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电话085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851-********
开标时间2022-06-27 10:00:00开标地点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202.98.201.30:8112/BidOpening-7.1.22.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控制价(最高限价)0 %公示期2022-06-28至2022-07-01
投标报价方式下浮率是否分项报价
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下浮率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下浮
1915*****791*****XJ四川玉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 %1.5 %0.3 %0 %88.89365 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含勘察。投标报价(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标准取费下浮1.5%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最终设计费以结算审计价为准。施工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定额依次使用《贵州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试行)》(2011版)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等标准取费下浮0.3%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最终施工费以工程结算审计价为准)。计划工期:1年。
2915*****214******T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0 %1.51 %0.31 %0 %82.14365 天
915*****346******M黔西南州兴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含勘察。投标报价(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标准取费下浮1.51%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最终设计费以结算审计价为准;施工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定额依次使用《贵州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试行)》(2011版)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等标准取费下浮0.31%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最终施工费以工程结算审计价为准)。计划工期:1年。
3915*****314******R贵州飞宏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0 %1.5 %0.3 %0 %79.30365 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含勘察。投标报价(设计部分:下浮1.5%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最终设计费以结算审计价为准;施工费:下浮0.3%的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最终施工费以工程结算审计价为准)。计划工期:1年。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孙翠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川 251*****3479)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黄一芳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黔251*****7984)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李代兵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黔251*****9896)工程师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兴仁市雨露水利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59-*******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新山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188*****479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
3.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7条)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5条)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2条)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6条)
投诉机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
投诉电话:085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设计部分拦标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标准取费下浮1.5%作为拦标价,最终设计费以结算审计价为准;施工部分拦标价: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定额依次使用《贵州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试行)》(2011版)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等标准取费下浮0.3%作为拦标价,最终施工费以工程结算审计价为准。

其他情况说明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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