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陕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11月21日至2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提交的《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议案进行了审议。
省交通厅曹森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第十届常委会作了《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分两个组专题审议《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委员们就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确市、县人民政府的责任,行政许可方面从便民、为民方面对管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修改意见。
下一步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按照委员们的意见,会同省交通厅、省厅航运局、省地方海事局对《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调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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