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表面处理工业城污水处理中心迁建工程[设计、设备(含安装)和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2022-06-3009:36:40
浙东表面处理工业城污水处理中心迁建工程[设计、设备(含安装)和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2022-06-3009:36:40
项目名称 | 浙东表面处理工业城污水处理中心迁建工程[设计、设备(含安装)和运营服务项目] | 交易登记号 | 22GC***** | |
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勘察 R设计□施工 □监理 R材料设备R其他 | |||
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施朗龙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你方于2022年6月21日递交的该项目浙东表面处理工业城污水处理中心迁建工程[设计、设备(含安装)和运营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运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勘察(如需)、测量、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验收、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运营等服务内容,并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污泥处置、维护保养、履约期间成果报审、评审、与周边企业相关设施的衔接与配合所有检测、监测工作等所有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由招标人支付的,不在此列)。 中标价(费率):设计费100万元(下浮值:30.80%)+设备购置费3243.4817万元(下浮值:14.70%)+工程总承包其他费9.6000万元(下浮值:6.40%)=3353.0817万元;运营服务费:普通电镀废水:55.36元/吨,铝氧化废水:129.27元/吨,中水回用:7.12元/吨。 工期: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协调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全部设备须在主体工程完工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进入稳定运营。 质量要求:设计、安全、质量、消防等均满足现行规范及标准;设计出水水质重金属各类指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中表3排放标准;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的要求;CODcr、总氮、石油类、氟化物、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废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且不得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5的要求;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以废水处理站处理量为计算基础),再生水水质指标不低于初步设计标准。 项目总负责人:任元彬(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张春毅(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运营负责人:罗智江(环境污染防治专业工程师)。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象山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象山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30日 | ||||
备注 |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章)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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