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德湖景观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 |||||
招标人 |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11-25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六盘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技术分 | 66.80 | |||||
商务分 | 20.00 | |||||
总分 | 86.80 | |||||
项目负责人 | 甘袁华 | |||||
下浮率 | 2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
技术分 | 41.40 | |||||
商务分 | 17.50 | |||||
总分 | 58.90 | |||||
项目负责人 | 卜卫国 | |||||
下浮率 | 2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40.80 | |||||
商务分 | 18.00 | |||||
总分 | 58.80 | |||||
项目负责人 | 陈蛟 | |||||
下浮率 | 20% | |||||
公示期 | 2014-11-26 | 至 | 2014-11-28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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