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塘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黎塘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宾阳县黎塘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受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广西宾阳县黎塘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宾阳县黎塘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厂区工程施工招标

二、项目编号:GXHY-2014-33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四、投标截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上午9时整。

五、中标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12月4日(共七个工作日)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关忠业(业主评委)、崔丽华 、黄德光、黄锦德、许千里。

七、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人民币叁仟叁佰伍拾玖万叁仟玖佰玖拾伍元壹角贰分 (¥********.12),中标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人民币叁仟叁佰陆拾叁万伍仟捌佰玖拾伍元肆角叁分(¥********.43),中标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招标单位: 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晓虹 联系电话:187*****719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晓红 联系电话:185*****457

十、说明:

㈠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宾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站投诉。

㈡质疑电话:134*****006

㈢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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