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吉林市中心医院LED节能灯安装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吉林市中心医院LED节能灯安装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LED节能灯安装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YJZB-CG********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针对吉林市中心医院LED节能灯安装工程的安装及调试。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2014年11月5日正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市财政局网站发布公告。

六、评审信息

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下午14:00时

2.开标地点: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月明

4.评审委员会成员:李太龙、胡林生、孙祺、于慧莉

七、中标信息

中标人:吉林省益民光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贰拾伍万叁仟贰佰陆拾元整,小写 ¥:253260.00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刘鸿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艳霞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6日

吉林市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J-CZHW-141032

1、本采购项目吉林市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市公安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一台(卫星通信系统、车载卫星天线、低噪声放大器、便携式频谱仪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额:42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四个月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249批)公告所列名单中企业;

3.3投标人须是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招标保证金:5.5万元;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受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249批)公告所列名单中企业相关证明、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证书(3C)及ISO90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TS16949达标的相关材料(以上证件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14时00分整,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财政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公安局

联系人:马敬

联系电话:138*****66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系人:杨璐/朱国栋

电话:****-********/156*****990

2014年11月26日

吉林市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J-CZHW-141032

1、本采购项目吉林市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市公安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吉林市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一台(卫星通信系统、车载卫星天线、低噪声放大器、便携式频谱仪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额:42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四个月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249批)公告所列名单中企业;

3.3投标人须是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招标保证金:5.5万元;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受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249批)公告所列名单中企业相关证明、国家强制性车辆认证证书(3C)及ISO90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TS16949达标的相关材料(以上证件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14时00分整,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公安局

联系人:马敬

联系电话:138*****66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系人:杨璐/朱国栋

电话:****-********/156*****990

2014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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