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公安局吉林公安处移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沈阳铁路公安局吉林公安处移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长春市汇丰达成网络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日期:2014-11-27 09:42:00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吉林公安处移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5
查看采购公告: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吉林公安处成交供应商:长春市汇丰达成网络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雪松联系人:赵英男
联系电话:********2978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电子邮件:********2@qq.com
开始日期:2014-11-20 15:59:15送货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新兴街17号
截止日期:2014-11-26 15:59:15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1.为确保产品品质,保证后续正常良好供货,确保获得供应商能提供的售后服务,供应商须上传售后服务承诺函,供货提供原件。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其他型号设备。3.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进行报价。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本地服务,送货上门。移动硬盘3年保修服务,U盘5年保修服务,录音笔1年保修服务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报价总金额:2,5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长春市汇丰达成网络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5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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