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奖励申报工作。经自主申报、审核、专家评估、市科技局会议研究,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承担的“Jf II蓝牙智能眼镜模组开发”等104个项目符合产业奖励政策,同意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项目资金的10%对课题承担机构和重要贡献人员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具体清单详见附件。各承担单位可即时开展奖励经费兑现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承担单位(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7月31日。
三、兑现时间
经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即时兑现。
四、申报流程
1.请申报单位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点击“温州市承担横向课题奖励”,按照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2.经市科技局审定通过的项目,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兑现奖励政策。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绩效改革处陈毅,电话:********。
附件:2022年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符合奖励政策项目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7日
标签: 承担企业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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