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F202*****0079-1 采购人(全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楚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星沙产业基地员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F202*****007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星沙产业基地员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餐饮服务 | 星沙产业基地员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年:******.66元,三年:*******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7-15 ——2025-07-14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县长龙街道星沙农商行长龙支行及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8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两个,厨房设备齐全。 1、工作餐: (1)工作日食堂早餐8点开餐,以面点、烤点、小吃、面条、米粉、稀饭、饮品为主,约70-80人就餐;中餐12点开餐,八菜一汤,以热菜、羹汤为主,约100人就餐;晚餐17点(夏时制17点30分)开餐,六菜一汤,约50人就餐。 (2)法定节假日开中餐,每餐预计10-30人。 2、公务客餐。根据预定用餐的时间、人数、需求等及时保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月结:每月15日前结清上月费用。 (2)每月进行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针对卫生情况和饭菜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满意度调查,分数大于等于90分,不扣分,分值小于等于90分,本月费用分别乘以0.9(80分时,本月费用分别乘以0.8……以此类推),当分值小于60分时或连续三个月考核未达到90分值时,将解除合作。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长沙金星支行(湖南楚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30*****48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人员配备要求 1、主厨2人。具备中级(含以上)厨师等级资质;有从事厨师长工作经验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业经验;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和制作能力;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并能熟练使用。年龄在30-52周岁之间。 2、副厨2人。具备初级(含以上)厨师等级资质;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业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3、厨工3人。包括墩板、打荷、面档、煮饭、洗碗洗菜、清洁等岗位,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以上人员入职时需出示健康证,以上团队总人数为7人。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储存、食品加工、分餐、送餐,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投标人必须依法依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必须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投标人须配合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5、所有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人员的监督。 6、保证每日菜谱有所变化,每餐饭菜数量充足、营养丰富,做到保质保量,保证质价相符。不得制作供应对员工身体有害的食品。 7、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投标人须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抽查,不得阻扰相关工作。如遇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或发现问题,投标人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处罚。 8、成交人退出机制: 8.1成交人在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合同,限期退出: ①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经营管理混乱,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②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③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限期整改无效的; ④在经营过程中有转让经营行为的; ⑤未经采购人同意,利用采购人资源从事采购人单位以外的餐饮服务或擅自停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⑥年度财务审计有重大问题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⑦考核不合格(当员工满意度考核分值小于60分时或连续三个月考核未达到90分值时) ⑧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9、应急处理方案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托管运营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况,提交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与对策。 10其他说明: 建立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对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的食堂招投标项目。 (三)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4D》(即“整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五常法》(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食药监督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 5、冰箱、冰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必须保持有效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每三日整理一次并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6、每周末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板等进行彻底清洁。 7、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日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做好除“四害”相关工作(蚊蝇多发季节须增加消杀频次),并建立台账。 8、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通道、食堂卫生间与食堂相连的户外排污管道疏通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须保证管理区域卫生、整洁,下水管道及污水井畅通,确保环境美观,无堵塞、无污染。 9、每季度须清洗油烟管道一次,每季度全面清掏隔油池一次,每年提供一次有效的油烟排放检测报告。 (四)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是食堂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置并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自觉接受卫生防疫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对每餐制作的菜品进行留样,每份菜品留样重量不低于150g,留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 3、乙方必须保证食堂的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备性,不得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须每月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乙方须制定完整的食堂经营相关应急预案(包括食物中毒、油锅起火、停水、停电、停气等),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状况时员工的用餐保障。 5、乙方员工进入甲方办公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规定,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要负全部责任及赔偿一切损失。 6、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7、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严格执行索证索源制度、农残测试、食品留样等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0、严格上下班员工出入口通道检查,防止食堂食材外携丢失发生。 11、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五)节能管理要求 1、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节能管理工作。 2、做到厨房、更衣间等区域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厨房制作完毕后立即关闭气阀气源。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由甲方相关人员组成。 (二)验收周期 1.每日验收 (1)甲方指派专人对供餐质量、环境卫生、服务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2)甲方发现任何问题,乙方需立即进行整改,甲方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甲方项目管理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 2.月考评验收 乙方每月接受甲方组织的员工满意度考评。《星沙产业基地食堂问卷调查表》详见附件一。 (三)验收标准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所有服务应符合合同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2.甲方有权制定《食堂检查及考核办法》,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现场整改或按照书面整改要求跟进处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劳务费用,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水电气定量供应,负责职工食堂食材、调味品采购和和财务管理工作;乙方负责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计划申报、与甲方共同验收、领用及保管,负责食堂所有菜式加工、制作和打餐、送餐以及包厢供餐等食堂服务工作。乙方因管理需要投入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乙方自理。 2、甲方依法制定食堂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规章制度,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要主动接受甲方日常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管理。 3、甲方制定食堂每周菜谱,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核算。 4、乙方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乙方须按月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不得拖欠。乙方给予的员工评先评优奖励、管理人员年终奖金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含用水、用电、用气、或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食药监督、卫生管理的规定及生产岗位需要为乙方员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8、乙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9、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服务期内,对食堂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负全部责任。 11、乙方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守则,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每个员工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1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综治事件,或使甲方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进行相应赔偿。 13、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员工食堂管理工作,因乙方服务质量、进度不到位,且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仍拒不配合落实或无法保证按甲方要求落实时,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实施,并将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抵扣。 14、乙方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15、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食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群体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2)乙方员工在甲方属地管理范围内发生恶性群体事件; 3)乙方员工在食堂、宿舍有集体黄、赌、毒行为或发生群体性恶性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等违法违规事件; 4)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食堂投诉经查实每月累计10起以上; 5)甲方对食堂下达的日常检查整改通知书,乙方多次拒不接受或屡不整改落实; 6)经核实,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提供约定的餐饮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7月1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开元东路131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新塘安置小区1栋一楼1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