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妊娠舍、产房智能化自动化养猪设备及安装中标结果

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妊娠舍、产房智能化自动化养猪设备及安装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妊娠舍、产房智能化自动化养猪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HCA(6)*******G

三、采 购 人:广西农垦国有火光农场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30日(正常工作日)

五、定标日期:2014年11月27日

六、中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8日

七、中标情况:

标单位

中标金额

交货期

广西南宁利源辉祥农牧有限公司

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捌仟贰佰柒拾捌元整(¥*******.00元)

分娩舍(产房)内钢索自动输料系统及外绞龙输送系统的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安装完毕,其他均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安装完毕。



广西南宁利源辉祥农牧有限公司
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捌仟贰佰柒拾捌元整(¥*******.00元)
分娩舍(产房)内钢索自动输料系统及外绞龙输送系统的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安装完毕,其他均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安装完毕。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沈宁、蓝兴洲、杨学、梁兆新、罗传兴。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134*****555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其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4、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受理和答复。

5、质疑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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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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