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本溪列检作业场电动脱轨器大修公开竞争性谈判(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本溪列检作业场电动脱轨器大修公开竞争性谈判(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本溪列检作业场电动脱轨器大修公开竞争性谈判(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沈阳局集团公司苏家屯车辆段本溪列检作业场电动脱轨器大修公开竞争性谈判(三次)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238
本项目A01包件工作已结束,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 文件要求资格条件 | 供应商响应的资格条件 | 中标(成交)总价 | 推荐顺序 |
1 | A01 | 沈阳铁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无要求。 3.具有给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主机厂大修业绩,提供标的或其同类维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 4.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响应 | 第一名 | |
2 | A01 | 郑州智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第二名 |
公示时间:自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4日 16时止。
所有投标人如对公示的成交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铁总物资[2015]25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及沈铁物资〔2017〕414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异议。
异议方法:必须实名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caigouhechake@126.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电话:024-********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电话:024-********
项目咨询问题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见招标(谈判)文件)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022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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