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2024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2024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2024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海曙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1日16:2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其中、陈颖、丛海彬
总成交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574-********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3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警官,0574********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评审报告1.jpg
附件2中小企业函.jpg
附件3评审报告2.jpg
附件4评审报告4.jpg
附件5评审报告3.jpg

一、项目编号:NBJCBJ-*******(招标文件编号:NBJCBJ-*******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2024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贸茂悦商业中心8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咨询服务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省和宁波市关于招标代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关于招标采购代理的各项规定。
2、供应商职业道德要求
(1)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宁波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
(2)在接受项目招标代理委托服务时,应正确编写业务文件,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资格条件、技术经济指标等条件和人为干涉因素。
(4)不得泄露与受委托项目有关应保密的内容、数据等信息资料。
(5)应当认真落实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分离的服务,不得参与受委托项目有关的其他经营活动,且应在接受委托时如实说明。
(6)供应商若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供应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招标人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招标项目服务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
4、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需求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专家抽取,并协助采购人与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接,促进政府采购专家抽取工作顺利开展。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可续签。1、代理服务费结算标准
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为基准,根据基准收费标准*折扣率进行结算;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折扣率报价范围为80%-100%(上下限均含本数),响应报价超出折扣率报价范围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A、成交供应商在具体项目结算时,以上结算公式中的“折扣率”为成交折扣率。
B、代理服务费的支付:代理服务费除有关规定要求采购人支付外,原则上由中标人支付,项目委托协议中的收费标准条款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结算标准执行。
C、代理服务费包含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实施项目约定范围内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所需的代理工作全部成本,包含人工费用、办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办公车辆费用、办公设备、办公场地等)、管理费用、材料费、资料费、差旅费、会场费、利润、税费等,但不含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费由委托人自行支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其中、陈颖、丛海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381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57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警官

电 话:  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边防检查站 出入境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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