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包)编号:ZGGJS0375-******-01


一、招标概况

??杨贵店村凤仪大道工业用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2年6月10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7月1日9时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骄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楚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价格系数98.5%价格系数98.7%价格系数98.9%
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120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120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120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D*********、市政行业乙级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D*********、市政行业乙级A*********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鄂)JZ安许证字[2009]******(鄂)JZ安许证字[2020]******(鄂)JZ安许证字[2015]******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张治周,建造师,鄂242*****2229刘红艳,建造师,鄂242*****3976望勇,建造师,鄂242*****9980
设计负责人蒋林,职称证,201*****902孙川,职称证,201*****718张鹏鹏,职称证,021*****4464
业绩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
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秦巴物流园区货场周边片区地块整理及配套工程(何家沟场平工程)勘察设计*****王增利
秭归县九里九歌路周边土地开发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5000付先翠
湖北骄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楚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奖项单位名称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颁奖部门获奖日期备注
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第四批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秭归县第三幼儿园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2022年3月3日
湖北骄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楚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广场4楼)4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3家。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3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技术标、经济标进行评审,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中顾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骄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楚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万宇监督人:姜晓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周双云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17时30分至2022年7月4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77*****04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凤仪大道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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