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控制实验装置等设备中标结果
安全控制实验装置等设备中标结果
采购计划编号:***************A21062 采购品目: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受天津城建大学委托,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城建大学安全控制实验装置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G2014-562-D318)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城建大学安全控制实验装置等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JG2014-562-D318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电子天平等,18.07万元);
第二包(安全控制实验装置等,15.6万元);
第三包(便携式拉曼光谱仪等,69.76万元);
第四包(地下管线探测仪等,29.43万元);
第五包(多媒体中控等,0.97万元);
第六包(图书检索机,4.72万元);
第七包(信号测试仪,3万元);
第八包(全站仪,12万元);
第九包(数据处理系统,7万元);
第十包(证券模拟交易平台,9.8万元);
第十一包(GPS流动站等,18.07万元);
第十二包(数据绘图处理系统,19.9万元);
第十三包(梁柱构件1000吨轴力竖向加载系统,6万元);
第十四包(工程实训平台,5.74万元);
第十五包(电气自动化实验装置,20万元)。
详见附件。
本项目合同履行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质保年限为一年,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件,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达到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公告日期:2014年11月6日
四、定标日期:2014年11月26日
五、成交信息
第二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瑞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AB座二层E单元(E258)
3.成交金额:¥153000.00
第三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立方通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5层1504
3.成交金额:$106200.00
第四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立方通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5层1504
3.成交金额:¥290000.00
第六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天贺久泰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东街糕点八厂4号楼2层210房间
3.成交金额:¥45400.00
第七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卡姆思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B座601室-1
3.成交金额:¥28000.00
第九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联合国际商务(天津)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九路90号103室
3.成交金额:¥68600.00
第十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智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武汉大学产学研大楼A503室
3.成交金额:¥90000.00
第十二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天演融智软件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6号楼443室
3.成交金额:¥190000.00
第十三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城仪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3号3号楼1门1203单元
3.成交金额:¥59800.00
第十四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联合国际商务(天津)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九路90号103室
3.成交金额:¥124600.00
第十五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开发区先特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与洞庭路交口东北侧润枫广场3-704
3.成交金额:¥184000.00
六、谈判小组成员和监督员名单
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丽芳、孙景、章鹏飞、周宝宽、张襄楷(采购人代表)
2.监督员名单:乔惠如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国彬
2.联系电话: ********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襄楷)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八区嵩山道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等
邮政编码:300162
电子邮箱:gyzx@tj.edu.cn
开户银行:工行万新村支行
帐 户:****************709
十、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教委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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