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码复印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码复印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北京东仁现代办公设备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12-01 11:54:07 | ||||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数码复印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东仁现代办公设备公司 | ||
联系人: | 皮新兰 | 联系人: | 罗春华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zho@amt.ac.cn | 电子邮件: | lchcn8311@163.com | ||
开始日期: | 2014-11-25 09:15:09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思源楼 | ||
截止日期: | 2014-12-01 09:15:09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1.为方便供货,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本次竞价限本地北京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服务;2.必须具有央采协议供应资质;3.供应商报价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佳能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4.需要免费送货上门;5.售后服务上门保养维护须在2小时内到达。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免费送货、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本公司地址在中关村苏州街, 可以达到客户售后服务上门2小时内到达的要求。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东仁现代办公设备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苏州街。主营现代办公设备,计算机及计算机外设等相关产品。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现有员工 115 人,车辆 32部,营业面积400多平方米,年销售额2.2亿元人民币。公司员工70%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司从进、销、存,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公司主营佳能等世界知名品牌的复印机、传真机及消耗材料。是佳能复印机的指定的金牌维修站。是中央政府采购、中直机关采购、北京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我公司作为佳能公司复印机的指定进口商和佳能数码复合机的北京区一级代理及佳能传真机一级经销商。去年获得佳能品牌销售量第一优异业绩。为东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二十一年的发展,公司已初具规模。现设有销售部,客户服务部,大客户部,储运部,后勤部,及财务部。对我们的用户实施“一条龙”服务标准化管理。根据客户的需求,从机器的选型,订货,安装,调试到机器的使用培训,售后维护,全方位的为用户着想,为客户提供最佳的专业解决方案。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品质是产品的生命,服务是销售的灵魂”的经营理念“良好的服务源于东仁”的指导思想,“以诚为本,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服务原则。在厂家的密切配合下共同营造一个让用户“买的放心,用的舒心”的市场环境。为打造一个OA行业的知名品牌——“东仁”而不懈地努力着。回首十多年的成长历程,充满了艰辛与坎坷,也充满了机遇和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公司全体同仁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始终本着“良好的服务源于东仁”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勇于拼搏。使“东仁”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始终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不仅为东仁公司的未来发展铺平道路,也为东仁公司的发展积蓄了强大的势能。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我们将更加信心百倍的迎接明天,迎接挑战并以昂扬的斗志在同行业中再创辉煌! | ||||
报价总金额: | 199,2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东仁现代办公设备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99,2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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