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服务中标结果
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服务中标结果
依据合浦县财政局 “关于商务服务(海域使用论证)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批复[政采(服)*******]” 、“关于商务服务(海洋环境评价和规划环境评价)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批复[政采(服)*******]”要求,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于2014年12月1日就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服务
项目编号:GXZC2014-G3-0260-ZC
二、项目简要说明:对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服务采购
四、评审日期:2014年12月1日
评审地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合浦县廉州镇定海中路御珠广场D栋1702号)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先、刘步光、孙学军、侯丽君、罗日胜
五、中标信息
1分标:沙田港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海洋环境评价和环境规划评价编制服务
中标单位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海定区东小府2号
中标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00元)
2分标:沙田港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中标单位名称: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标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中段大道16号
中标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00元)
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杜霞 联系电话:****-*******
招标人联系人:罗日胜 联系电话:****-*******
七、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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