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哈尔滨鑫昌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尚谷街5号1单元501号 | 479,400.00元 |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类(哈尔滨鑫昌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1、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天(包含节假日)将垃圾清运完毕。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垃圾 车拉运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卸车、焚烧。垃圾清运期间要保持医院的院区环境清洁。 2、乙方自备垃圾车,自负人工和油耗以及其他费用。 3、对垃圾自装、自卸并对车辆做好封闭措施。 4、使用专业的封闭压缩垃圾清运车,不得使用其他车辆更改用途进行垃圾清运。人工收集+密闭式运输 ,保证拉运期间无泄漏、残漏、流失,如造成二次污染或垃圾流失一切后果由垃圾清运公司全部承担。作 业时要控制垃圾斗的翻转速度,避免因速度过快而引起撞击发生危险事件。 5、清运垃圾时爱护公共设施,对垃圾桶轻拿轻放,如有损坏,负责更换。 6、因垃圾清运公司的原因导致医院垃圾滞留给医院造成停产及其他损失,由垃圾清运公司负责赔偿。 7、乙方应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在垃圾清运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8、如遇紧急突发情况应根据院方要求增加运送频次。确保24小时负责人手机在线,以处理各类紧急事务 。9、清运作业车辆按院方指定路线行驶、遵守院内限速、禁鸣喇叭的规定。 10、服从甲方对垃圾清运行为的一切管理和规范。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提供服务,服务到期经评价满意后可续签12个月,总服务期 不超过36个月 | 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 479,400.00 |
王秋实(采购人代表)、李多玲、杨大永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0.719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
联系方式:0451-********
名称: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
联系方式:0451-********
项目联系人:陈旭楠
电话:0451-********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5日
招标
|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