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经开区青溪河、梅溪河综合管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经开区青溪河、梅溪河综合管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经开区青溪河、梅溪河综合管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欣艺园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西林一里桥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城

经开

区青

溪河、

梅溪

河综

合管

养工

本项目绿化面积约27.4万平米,青溪河景观带宝城路至昭亭南路(含莲花湖公园)、梅溪河万达段、中梁段绿化养护工作(花草树木的施肥(冬春两季)、浇灌与排水、积尘冲洗、绿地除草、开盘、切边沟、树木刷白、病虫害防治,乔木、灌木、色块苗木的整形修剪,乔木的抹芽、修剪、整形,草坪修剪、草籽补播、苗木补植、绿地看管、水体保洁等园林绿化养护全部内容)以及基础设施(包含管理用房、公厕、园路、座椅、蓄水坝、路灯、音响等一切设施)巡查、保洁、维护维修等工作。

2、管理最低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 人、绿化养护人员38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以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绿化养护人员名单。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该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服务期内,出现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2

3、养护管理最低设施设备配置★垃圾清运车二辆、洒水车一辆、冲洗设备一台、油锯一把、绿蓠机三台,水泵一台、风力灭火器二个、草坪割草机三台,高枝剪三把,以上配备须附发票与照片,同时须提供洒水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雨雪恶劣天气:中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及物资,如铲车、防滑垫、平口锹、长竹杆等。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3

4、管理要求:

①苗木整理及补植。苗木整理:乙方进场后,需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进行部分乔灌木、色块苗木的整理、移植。色块、地被等苗木的整理须采取成片起挖合并后,再按照“满栽密植、到边到脚”的要求成片栽植,栽植后应与原有高度一致。苗木补植:所有补植的乔木应为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树形优美、冠形丰满、无病虫害的精品苗,栽前整形修剪仅限于内膛枝、丛生枝、徒长枝等,不得破坏原有树形,直径2cm 以上的修剪口应作防腐处理;补植的色块类灌木用材必须为毛球,并尽可能的使用容器苗提高成活率,不得使用一年生小苗;球类灌木应冠形饱满匀称,无偏冠、脱脚现象;色块类灌木及地被应满栽密植、到边到角,栽植后郁闭度达到95%以上。苗木栽植后,应加强养护管理措施,确保植物成活;乙方每年须对草坪进行2 次追播。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在一周内安排补植、更换。不能按此要进行求苗木整理及补植的,除按考核办法考核及扣除补植款外,另扣年度养护管理总费用的10%。

②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2 次,具体为每年春季3-4 月施一次复合肥、秋冬季11-12 月施一次有机肥,施肥量(干施量)乔木250 克/株.次,灌木100 克/株.次,整形灌木、地被30克/平方.次。对新栽植、长势弱、冠幅小的乔木,采取点埋法重点施肥;对长势差、郁闭度低的整形灌木与地被植物,采取重点撒施。同时利用雨季采取薄肥勤施方式进行追肥,增加土壤肥力,促进苗木生长。不能按此要求施肥

的,除按考核办法考核外,扣除年度养护管理总费用的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成华、陈守正、孙耿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联系方式:0563-*******、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王工

电话:0563-*******、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宣城经开区青溪河、梅溪河综合管养工程定稿.zip主要标的信息.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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