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南陵县纪委监委电子取证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南陵县纪委监委电子取证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南陵县纪委监委电子取证系统(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2HW5682(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0428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纪委监委电子取证系统(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创新路西侧商贸服务中心4号楼316室

中标金额:******.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一体化电子数据调查设备

品牌(如有):弘连

规格型号:猎户座取证工作站,MTF380

数量:1

单价:******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名单:

秦忠基 易华 左中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金额:70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南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        

联系方式:139*****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胡玉晴 152*****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玉晴

电 话:152*****5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纪委监委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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