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紧急采购服务结果公示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紧急采购服务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紧急采购服务结果公示 有效期: 2022-07-08 至 2022-07-08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紧急采购服务结果公示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葫芦岛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葫财采[2020]22号)要求,现对我单位防疫期间采取紧急采购绿色通道方式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服务事项

服务方

金额标准

数量

服务期限

备注

1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防疫消杀应援项目

锦州奥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消杀人员编制为20人,其中管理岗2人,服务期内每人每天补助费用500元;班长1人,服务期内每人每天补助费用400元;消杀员工17人,服务期内每人每天补助300元,逐月结算

以实际数量为准

2022年2月21日至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本轮疫情结束(由甲方确定终止日期)

2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终末消毒

葫芦岛市启点优选清洗消毒有限公司

每平方米5元,合计******

共计*****平方米

2022年3月12日至4月3日

3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消毒服务

葫芦岛市启点优选清洗消毒有限公司

合计******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3号楼建筑面积*****.03平方米

工期十天

4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现场消毒效果评价

国检安评(北京)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项

/

合同目的:应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现场消毒效果进行检测评价,并出具有效的书面检测结果报告。乙方只对甲方提供的项目检测结果负责

采购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大街15号

联系人:任宏亮

联系电话:133*****283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2022年7月7日

附件: 合同.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冠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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