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营养包采购合同公示

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营养包采购合同公示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037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营养包采购

(2)采购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营养包项目采购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0元

大写:壹佰捌拾叁万叁仟柒佰柒拾捌元捌角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货物内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金额(元)

供货地区

单价

小计

儿童营养包

12g/袋×30袋/盒

******

15.90元

*******.80元

隆回县

合计

壹佰捌拾叁万叁仟柒佰柒拾捌元捌角

四、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2014)和投标产品的企业标准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且乙方保证所供营养包送至交货地点,其生产日期不超过2个月。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委托当地机构负责由各乡镇至各村卫生室、发放到儿童看护人家中的运送工作,由乙方按每盒1元的经费给采购人用于营养包的配送。

六、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到下一批次到货支付该批次到货总款的95%,所剩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最后一批货到货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验收不合格不支付任何款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质保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和政府采购机关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

八、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有关权威技术质量鉴定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7月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 份,采购人执贰 份,供应商执贰 份,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6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甲 方:隆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乙 方:广东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话:0754-********

传 真: 传真:0754-********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汕头长江支行

账号:200*****0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儿童营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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