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庐城第九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庐江县庐城第九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FNFZ*****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第九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庐江县庐城第九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1)庐江县县城建成区(以下亦称“城区区域”)。服务范围主要为庐江县建成区,合围范围:①东至外环东路(含,包括城东大道东延至东顾山山脚);②南至外环南路(含,西延至庐江南道口及附近桥面东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城区区域:①路面(含人行天桥、桥梁及栏杆)清扫保洁,包括主次干道、支路、人行道的冲洗、洒水(雾炮降尘);②垃圾(包括零星建筑装潢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收集桶的配备和保洁;③绿化带生活垃圾及漂浮物的清理;④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现有 1座转运中心和 1 座压缩中转站,含转运中心渗滤液处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要求(1)项目准备期不超过1个月(即项目合同签订日至正式开始运 营日间的设施设备、人员等安排准备时间);项目运营期1年(即自项目开始运营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共1年)。(2)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履约良好,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一次,续签合同金额不变。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确保其服务质量、安全作业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本项目相关质量安全要求。《庐江县庐城第九轮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庐江县城区第九轮环卫市场化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庐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等及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梅,李忠文,陈要平,承友明,鲁业君,陆桃正,汪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庐江县庐城第九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林
标签: 场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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