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管各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天津和河北分别牵头组织的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结果如期顺利实施,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前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中选产品配送关系 严格落实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的要求。生产(经营)、配送企业登录“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基础库维护配送授权后,于2022年7月15日前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耗材带量采购模块--配送关系管理”完成配送关系确认,确保采购周期内完成配送工作。 已中选但未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企业和承担中选产品配送任务的配送企业,请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022年版)》及时申请开通平台账号并自愿办理数字证书,进行企业资质维护、配送授权和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二、签订采购协议 (一)签订主体 1.医疗机构。已报送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见系统)。 2.中选企业。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中选企业。 3.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 (二)签订时间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请组织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于2022年7月20日前发起三方协议。生产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于2022年7月25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 三、联系方式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尚斌0931-*******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常昕0931-******* 附件:1.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配送关系确认操作帮助 2.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协议签订操作帮助(官网暂无)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