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麻溪塍高标准农田建设(Ⅰ标、Ⅱ标、Ⅲ标)预中标结果
2014年麻溪塍高标准农田建设(Ⅰ标、Ⅱ标、Ⅲ标)预中标结果
绍兴市上虞区2014年麻溪塍高标准农田建设(Ⅰ标、Ⅱ标、Ⅲ标)中标公示 | ||||||||||||||||||||||||||||||||||||||||||||||||||||||||||||
招标类型:建设项目交易 上传时间: 2014/12/8 | ||||||||||||||||||||||||||||||||||||||||||||||||||||||||||||
(编号2014—308-1号)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的 绍兴市上虞区 2014 年麻溪塍高标准农田建设 I 标段 ,于2014年 12 月 5 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三天,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限自2014年 12 月 8 日10时至2014年 12 月 11 日 10 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2014 年 12 月 5 日 (编号2014—308-2号)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的 绍兴市上虞区 2014 年麻溪塍高标准农田建设 II 标段 ,于2014年 12 月 5 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三天,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限自2014年 12 月 8 日10时至2014年 12 月 11 日 10 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2014 年 12 月 5 日 (编号2014—308-3号)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的 绍兴市上虞区 2014 年麻溪塍高标准农田建设 III 标段 ,于2014年 12 月 5 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三天,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限自2014年 12 月 8 日10时至2014年 12 月 11 日 10 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2014 年 12 月 5 日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