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青羊区有害垃圾贮存管理处置工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青羊区有害垃圾贮存管理处置工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20*****

二、项目名称:青羊区有害垃圾贮存管理处置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一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4楼1415号5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一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1、对青羊区进行全区有害垃圾存储转运运营及处置服务工作。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注:储转运中心有害垃圾收集范围为青羊区范围内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不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1、有害垃圾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有害垃圾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 15 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2、提供合格有害垃圾储存转运场地。 (1)有害垃圾转运场所需满足:地面、墙面防渗处理;消防器材的配备;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备;应急物资的配备;防臭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设施。 1)、地面、墙面防渗处理 ①有害垃圾房建设标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有害垃圾暂存设施设置标准>的通知》(成城函﹝2020﹞723号)规定。 ②贮存场所地面需做硬化处理,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地面涂至少2mm厚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树脂层覆盖裙脚围堰。需设计导流槽和收集井。垃圾房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③贮存室内四周设导流槽,导流槽与室外收集井通过PE管道连接,室外收集井内放置收集桶,收集井口覆盖井盖,收集井口高出室外地面20cm确保雨水不能灌入。导流槽内需覆盖环氧树脂作为防渗层。 ④建筑材料采用夹心彩钢板,采用封闭式仓库式建设形式,必须满足防雨、防晒、防盗及防渗要求。 2)、消防器材的配备 ①设消防器材箱用于存放灭火器等消防物资。 3)、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备 ①实时对转运场所进行高清晰视频监控。 ②室内有照明系统,照明灯选取防爆隔爆型,布线穿镀锌钢管做隔爆处理。 4)、应急物资的配备 ①有害垃圾房设观察窗口,照明开关采用室内室外双控设计。 ②室内设置有害垃圾分类暂存容器,设货架用于存放有害垃圾收储容器,标识牌采用亚格力材质。③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消毒车、喷雾器,垃圾焚烧炉、垃圾箱、垃圾袋、杀菌灯、消毒杀菌药品、凝油剂、吸油毡、隔油浮漂等。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设施 ①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②设置24小时设应急值班电话。 ③建立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3、依托现有环卫部门专用的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将有害垃圾运送至青羊区区有害垃圾存储转运中心,采取合规有效的核查分选方式对有害垃圾再次核查,分类存放。 (1)对有害垃圾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有害垃圾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有害垃圾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有害垃圾,必须按照有害垃圾特性分类进行。最长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禁止将有害垃圾混入非有害垃圾中贮存。 (3)有害垃圾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有害垃圾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4、建立青羊区辖区内12个街道有害垃圾转运台账,台账应供采购人随时查阅。 (1)有害垃圾转运台账悬挂于有害垃圾间内,转入及转出需要填写有害垃圾种类、数量、时间及负责人员姓名。 (2)在转移有害垃圾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有害垃圾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并填写有害垃圾转移联单。跨省转移有害垃圾的,应当向有害垃圾移出地省环保厅申请。 ▲5、有害垃圾存储转运运营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分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将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 (1)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处置协议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自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则只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根据《成都市有害垃圾暂存设施设置标准》建立青羊区有害垃圾暂存设施,提高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54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坤、何伟(采购人代表)、官崎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每年服务费*服务年限。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2.4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210*********[2022]*****。2、采购品目名称:C1605危险废物治理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5、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供应商应为中小(含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

地址:青羊区石人南路38号

联系方式:15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 2 栋(T2)3408 室

联系方式:186*****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86*****832

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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