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十轮大规模核酸检测车辆租赁-结果公告
2022年第十轮大规模核酸检测车辆租赁-结果公告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2022年第十轮大规模核酸检测车辆租赁的中标公示 | |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填报日期:2022年7月 11日 | |
根据《光明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深光发财〔2020〕108号)中“实施紧急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2022年第十轮大规模核酸检测车辆租赁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1家公司入选,该公司是深圳市光明区光翠汽车服务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按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深圳市光明区光翠汽车服务中心为本项目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翠汽车服务中心 | |
项目成交金额:48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年6月19日,共租用1辆大巴车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接送医护,10辆小轿车进行收样。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 2022年7月 11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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