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长枫港路(独秀大道-晴岚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市长枫港路(独秀大道-晴岚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 标 候 选 人公 示

项目编号

GC-AQ-2022-132

项目名称

安庆市长枫港路(独秀大道-晴岚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

招标人名称

安徽双生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7月8日9时00分

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4日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叶明强

监督人员

朱金国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00元

质量

合格

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刘芝虎,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其他人员:王国兵、方刚、未良久、王根苗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奖项

投标人业绩:

1、衢州市高铁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龙游县礼贤小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人员奖项:

1、王国兵被授予“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2、王根苗获2015-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造价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人民币:******.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方谋志,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其他人员:汪晓红、吴义俊、严大伟、张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奖项

投标人业绩:

1、御景黄城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一体化;

2、五里片区童大郢复建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人员奖项:

1、方谋志荣获2018-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

2、张弛在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成果一等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人民币:******.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吴稽予,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其他人员:金群勇、杨洋、杨智龙、李洪垚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奖项

投标人业绩:

1、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苍南县炎亭崇家岙垃圾堆放场专项整治项目全过程咨询。

人员奖项:

1、金群勇被评为2019年度浙江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2、李洪垚被评为“安徽省项目管理行业优秀造价工程师”。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及业绩、奖项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培联系电话:0556-*******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培,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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