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拟对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拟对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邮编:******

项目名称:

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

海南中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日发大道(233乡道)38号南侧(海榆中线八公里处)

环评单位:

湖南青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为*****.84㎡,其中生产车间占地为1200㎡;原料堆场占地为5500㎡;仓库占地为1200㎡;办公生活区占地为1093㎡,均为1层建筑。本项目共有员工35人,均在厂区内食宿。机械存放场所占地为558㎡和绿化面积为7696㎡等。本项目生产车间为集装箱式的密闭车间,生产车间内设有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量为*****t并配备了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脱硫塔)、电捕焦油设备;本项目原料堆场根据原料规格分隔成5个堆场,原料堆场需布置为搭棚封闭堆场。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用地不涉及海口市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和湿地本底资源;项目不涉及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自然公园;根据《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规定:项目属于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 (五)市政项目,符合《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满足海口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根据由海口市多规合一成果图:本项目的规划用地为乡村建设用地。本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建设与《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

建设单位和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施茶村委会签订了《土地使用合作协议书》(附件6),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台《海南规划和用地创新政策干货39条》第19条:“允许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含集体性质的留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施茶村委会以土地租赁参股的形式,双方进行合作建设本项目,项目是满足第19条乡村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的。

本项目主要为市政道路建设等提供沥青混凝土的搅拌站项目,是海口市总体规划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项目作为搅拌站类的市政项目,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8号)的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五)市政项目类。”项目为琼府[2022]8号文的准入目录项目。符合《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清洁生产水平: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

1.?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集装箱式封闭式车间,且配备了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脱硫塔)、本项目为生产车间投料口处配备了旋风+布袋除尘器(冷料)和15m高的排气筒(2#),可对骨料投料产生的粉尘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理。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配备了1台电捕焦油设备和20m高的排气筒。项目为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配备了1台布袋除尘器(热料)、1台脱硫塔和20m高的排气筒(1#)。本项目料场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加装喷雾降尘装置,根据碎石装卸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喷水,以降低由于碎石装卸所产生的粉尘废气量;通过采取综合防尘、抑尘措施后进行降尘。综上所述,本项目现有环保设施是可靠的,建设单位为了废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并能达标排放,继续使用现有的环保设施是可行的且满足要求的。

2.?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绿化;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硫塔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回用;厂区四周设置截流沟,初期雨水通过截流沟收集流回沉淀池,收集雨水可用于降尘。同时厂区地面全部进行硬化防渗,三级化粪池、循环水池、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因此在严格落实上述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已基本切断项目污水外排的可能,对此项目污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项目所有设备均安置于车间内,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降低而使设备噪声增大现象的发生。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按照有关要求有效、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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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2001(2013 年修订)》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开储存,禁止混合储存,并采取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不能超范围堆放,设专人对危废暂存间进行日常管理。危废暂存间应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cm/s。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并建立好台账。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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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拟对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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