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直行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平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鞍山市市直行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平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鞍山市市直行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平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2-07-14 至 2022-07-14 | 撰写单位: |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鞍山市市直行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平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市直行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平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迎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路新华街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鞍山市市直行政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平台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机动车辆且负责政府综合执法公务用车服务。主要适用范围:安全监督、国土监察、环保督察、文化旅游监察、卫生和计生监督、人防检查、城乡建设监察、防汛抗旱检查、物价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节能监察、交通运输监察等部门(单位)。包括:市委督查室、爱卫办、创城办等多家单位联合检查创城情况,保障、打击非法运营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水利局汛期防洪安全检查,保障住建委日常巡查任务,保障安监局处理突发性事件用车,保障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突击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用车,保障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矿山巡査用车,保障市行政审批局日常处理案件用车,保障市环境监察局日常检查、检测等用车, 保障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中心日常检查用车等各执法单位用车的需要以及特殊情况下其他具有综合执法公务相关用车单位需要。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32台车辆,其中:7座微型商务8台,5座吉普车6台及5座小型轿车18台,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平台驾驶员管理制度,服务平台车辆管理等制度且要求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用车需求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且指派车辆30分钟内到达指定用车地点。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丽杰、王婷、黄思源、赵杨(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固定收费人民币1.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联系方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姜涛 电 话:0412-******* 十、附件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 | | | | | |
标签: 车辆管理平台 综合执法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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