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丹东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振兴区辽宁省丹东新区银河大街102-1新湾国际综合楼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03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1)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打造全市统一的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完成市民政所有各级业务数据的汇聚整合,构建民政主数据库、业务汇聚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非结构化数据库等,并建设配套的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民政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协同系统等相关信息化系统,统一存储和管理丹东市民政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民政数据“一库一表、一数一源”,“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为“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决策”打下基础。 (2)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建设支撑全市民政各领域、各层级、各类型应用系统的应用支撑系统,提供民政业务验证子系统、民政业务集成子系统、服务集成子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统一存储服务子系统、电子档案管理子系统、短信服务子系统、知识库管理子系统,构建标准、共享、复用的技术支撑能力,为智慧民政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资源整合、渠道融合、能力聚合、服务开放等,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环境。 (3)民政业务系统建设 结合目前丹东市民政局现状,以及辽宁省民政厅智慧民政的建设内容,整个丹东市数字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应用系统规划为: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低收入人口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民政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服务要求:1.结合国家金民工程总体要求和技术标准,采用“平台+应用”建设思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创新手段,建设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提升丹东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精细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决策分析能力、多元共治能力,促进达成丹东市民政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2.1 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软件工程和软件质量体系标准规范进行项目质量管理,确保本项目开发的应用系统稳定可靠。2.2 安全保障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参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最新安全设计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设计,保障本项目的安全。2.3 技术路线要求本项目建设应满足以下技术路线要求:(1)用基于J2EE标准的B/S三层体系架构进行设计;(2)采用SOA架构设计思想,可根据需求对应用组件进行分布式部署、组合和使用;(3)采用微服务架构开发方式,支持软件的重用,提高应用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4)采用组件化技术;(5)采用大数据技术,支持对海量数据进行存储、计算、统计、分析处理;(6)采用html5、css3等主流技术,提升用户体验。(7)采用webservice方式提供标准接口服务。2.4系统性能要求静态页面响应时间应小于5秒(除文件上传、服务统计、大数据量查询),静态页面时间响应时间应小于3秒;批量数据操作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大数据量查询耗时不超过30秒。平台支持最大1000人同时在线。平台并发支持最大200并发量。页面访问成功率不低于99%。支持每天登陆5000人次。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3秒。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5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2小时。2.5系统对接设计(1)与辽宁省金民工程的对接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后,需要与辽宁省民政厅相关系统对接,如金民工程相关应用系统,将按照民政厅对接标准和数据标准要求,通过市数据协同系统将本项目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上传至省民政厅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的上报。并将部省统一系统的丹东数据通过数据协同系统回流至丹东市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2)与市其他部门的对接。以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软件系统的需求调研、功能开发、系统实施、推广及培训、初步验收等工作(低收入人口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等,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慧华、冷福深、陈菁、温永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计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民政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5-*******
十、附件
采购文件:0706-********定稿---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丹东市民政局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