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年度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54ca941183eb5c40e891745a08e910adad)
202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年度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54ca941183eb5c40e891745a08e910adad)
202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年度评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2-9296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年度评估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202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年度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安徽人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安徽人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测评体系》对下述13个城市开展文明测评评估认证服务:①10个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明城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曲水县、亚东县、桑日县、米林县、丁青县、尼玛县、噶尔县;②3个自治区地级文明城市:山南市、林芝市、那曲市。具体评估测试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1.开设系统:开设《西藏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管理系统》,为每个参评城市设置不同用户名和密码,并录制系统操作和工作要求视频,供参测城市操作使用;2.材料报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照评估内容开放系统,供参评城市上传材料;3.材料审核:材料申报结束后,立即成立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实行“初审”+“复审”的两轮审核工作机制,按照《网上申报资料评分等级》对参测城市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4.撰写报告:向采购人提交网上申报材料评估工作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评估测试工作并出具结果报告
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交网上申报材料评估工作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名称:202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年度评估项目
王丽丽,杨晏川,郭瑞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收取方式为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本公示如有异议或者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期结束无质疑,向预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对积极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各供应商深表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路1号
联 系 方 式: 张先生 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西藏永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5栋1单元602
联 系 方 式: 冉女士 13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冉女士
电 话: 138*****811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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