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4日16:4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金林(组长)、周少红、沈桂芳 | ||
总成交金额 | ¥4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潇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386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红寺堡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潇天 150*****3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满轲 181*****895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pdf | ||
附件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终).doc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NXHH-CG2022-002)
二、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观唐家园16号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4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政 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 号)“原则上每个县(区) 民政局购买2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 每个乡镇(街道)购买1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专职从事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象发现、 入户核查等工作”要求,此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区、乡镇、村(居) 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 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红寺堡区开展社会 救助经办服务需购买服务人员为8名,其中: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购买2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6个乡镇(街道)各购买1名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 专职专责行使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职能。 | 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主要从事红寺堡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经办各项社会救助业务的基础数据采集与更新、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数据统计、档案管理、核对资料整理上报、政策宣传、配合课题调研、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 三年,延续性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签订合同的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 1、服务单位须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的要求提供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须遵守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乡镇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派遣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入职后,如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有相关服务要求,服务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3、服务单位须负责所有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4、服务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核定的经费标准,及时、足额向全 体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非经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5、服务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1次) 到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对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进行回访考察, 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并与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交换意见, 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派遣用工管理矛盾。 6、服务单位应经常性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查派遣员工 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 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服务单位必须安排1名项目专员负责与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对进行工作对接,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各类工作事项及服务需求均应按时按质按量处理, 不得敷衍了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金林(组长)、周少红、沈桂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赵潇天 15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系方式:满轲 181*****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潇天
电 话: 150*****386
标签: 购买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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