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成交公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
【金安区】【成交公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XHCLA********-2
二、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125号喜洋洋工业园办公楼5楼
中标费率:车辆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65.00%;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自主定价系数:1.0?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西路与临泉路交口西南侧金安广场19-24层
中标费率:车辆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65.00%;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自主定价系数: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爱军 余道国 方昌翠 江玉才 程晓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23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大楼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标书响应情况
3、报价单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XHCLA********-2
二、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125号喜洋洋工业园办公楼5楼
中标费率:车辆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65.00%;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自主定价系数:1.0?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西路与临泉路交口西南侧金安广场19-24层
中标费率:车辆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65.00%;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自主定价系数: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2包(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三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爱军 余道国 方昌翠 江玉才 程晓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23楼,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大楼1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标书响应情况
3、报价单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金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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