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黄材镇人民政府黄材镇村级动物防疫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宁乡市黄材镇人民政府黄材镇村级动物防疫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宁乡市黄材镇人民政府黄材镇村级动物防疫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2*****0058-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黄材镇人民政府(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佳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黄材镇村级动物防疫劳务服务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5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黄材镇村级动物防疫劳务服务项目采购 职业中介服务劳务外包等3*******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零贰佰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采购项目名称:黄材镇村级动物防疫劳务服务项目采购

2、采购编号:NXCG-202*****0058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三年共计*******.00 按实结算,按季支付。

2、合同价格形式:中标总价包干。本价格包括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管理费、保险、装备、培训费、利润、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7-04 ——2025-06-30

3.2 履行地点:黄材镇人民政府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派14名劳务人员到甲方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具体工作如下: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以及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按季度结算,预付制、每季度按实支付一次,合同到期前的1个月实施总结算。本合同预付款为拾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拾万元。劳务服务费支付日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前20日支付上个季度的结算款,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乙方开具的正式合法有效发票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2收款账户: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专业支行(湖南佳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20*****0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要求三大病种的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和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按时按质完成春、秋防集中强制免疫和抗体检测采样工作,按要求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

3、乙方需按甲方设定职数、条件和要求选拔村级动物防疫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委托合同,按甲方要求管理和考核村级动物防疫员,乙方需帮乙方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按要求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工作。

4、村级动物防疫员选拔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有相关业务知识,有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

5、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根据2021年职位设置,2022-2025年每年需村级动物防疫员14名(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乙方承诺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足额劳务人员。

6、乙方的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及乙方的双重管理。服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项目所属辖区的规章制度,服从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甲方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制定《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出乙方更换人员,但甲方对乙方人员的管理不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工作人有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甲方验收要求及标准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劳务服务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2.劳务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服务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建议乙方派出的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6.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7.对劳务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8.为乙方派出的劳务服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服务人员提供简单的医疗服务;

9.为乙方派出的劳务服务人员免费提供食宿。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与本项目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劳动关系并购买相关保险等,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对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服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服务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服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服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甲方于24小时内将详情报备乙方并配合提供相关资质及证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流程及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理赔事宜;如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保险导致劳务服务人员向甲方主张权益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向甲方赔偿;

7.对劳务服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服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对劳务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了解劳务服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视甲方实际需要,乙方配合完成劳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管理工作;

10.劳务服务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离职手续及档案由乙方存档并完成社保减员等相关后续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要求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变更或提前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有重大违法行为,守法方单方面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必须终止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擅自修改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全年服务费总金额的10%;

4、如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或甲方人员损失重大,继续履行合同只可能给甲方带来损失或不利影响,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免责条款

1、因战争、自然灾害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派出的动物防疫员在甲方工作职责以外擅自从事其它活动造成伤亡及其它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工作内受伤的,由乙方按工伤处理,甲方不负责。

3、因甲方人员违法指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宁乡市黄材镇青羊社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郊街道罗宦社区江南小区A栋301室
法定代理人:周宏斌法定代理人:林涛
委托代理人:张若沙委托代理人:曾庆强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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