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及其他信息化项目(包1)合同公告

北湖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及其他信息化项目(包1)合同公告

北湖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及其他信息化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7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1
采购人(全称):北湖区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郴州飞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北湖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及其他信息化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智能语音庭审及其他信息化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智能语音庭审及其他信息化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合同清单项目经理:杨丽娟。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A******-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郴州飞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语音庭审及其他信息化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讯飞等 1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7月15日,履行期限:45天。
地点:北湖区人民法院
方式:按合同规定
四、付款
1、电汇或者支票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7-13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7月13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安波法定代表人:彭勇
委托代理人:陈安波委托代理人:彭勇
电话:0735-*******电话:137*****664
传真:0735-*******传真:
地址:地址:骆仙街道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第1栋602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五岭支行
帐号:430*****413********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语音 信息化 庭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