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仲裁委员会综合办公场所修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许昌仲裁委员会综合办公场所修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许昌仲裁委员会综合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2、项目编号:DXZB-XC-********

3、招标信息

公告日期: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日

开标日期:2022年7月14日14:30分

开标地点: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万基大厦19楼会议室

4、评标结果信息(即评标情况)

4.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经审查,所有投标人均通过形式性评审;

之后,对通过形式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审查,所有投标人均通过了资格审查;

之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响应性评审,经审查,所有投标人均通过了响应性评审并进入详细评审。

4.2 评审结果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总得分

排名

1

河南金盛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2

74.02

2

2

河南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87.61

1

3

河南伟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9

69.17

3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仲裁委员会

联 系 人:马先生电话:0374-*******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女士电话:0374-*******

邮箱:*********@qq.com

6、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和许昌仲裁委员会内网上发布。

7、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7日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人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许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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