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旌德县云乐镇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旌德县云乐镇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DX-CG-TP-*******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云乐镇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旌德县旌云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云乐镇许村村茶林47号
成交金额:******.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旌德县云乐镇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云乐集镇街道清扫清运保洁范围:东起刘村村委会、西至张边桥,包含沿街周边的三个停车场、灵芝大道。2、村清扫清运保洁范围:村庄、道路、河流及可视范围内的垃圾、牛皮癣、小广告等。 服务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住户(商铺)门前保洁、管理,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每日对责任区进行消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迹等,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无塑料袋、果皮、烟污水污物等,要及时清理影响整治的砖头石子等杂物和零星垃圾。2、绿化带保洁:及时清理绿化带(包含花台、绿植等)上的砂石、果皮、塑料袋、饮料包装盒等垃圾,要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3、巷道保洁:确保每条巷道都有人管理,要求每条巷道道路路面干净整洁,巷道内墙体要求无乱画、乱贴等现象,及时清除“牛皮癣”。 4、垃圾桶(房)保洁清运:垃圾桶双桶摆放,摆放整齐,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桶(房)、果皮箱等垃圾容器保持整洁完好,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主要道路和中心村路段每十天擦洗一次垃圾容器,其他路段每月擦洗一次。环卫设施有损坏的要及时上报并及时更换,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每天确保垃圾桶容积量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一。5、广告牌、牛皮癣保洁和管理:对区域内的牛皮癣等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减少“牛皮癣”滞留时间。要根据不同墙体颜色,技照"相似、相近、力争相同”的要求,反复调试,最大限度将污染恢复原状。清理非法涂写要按照“一刮二铲、三清除”的要求,不留“残标”,不留痕迹,不损坏建筑物。6、田间地头河道保洁:对区域内白色垃圾、塑膜、烟盒、塑料废弃物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1、通用标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无泥土积尘、无垃圾杂物、无枝叶果皮纸屑、无污泥积水、要求路面见本色;道路侧石、缘石、无杂物;绿化带内白色垃圾、塑膜、烟盒、塑料废弃物等;道路红线外侧视线范围无白色垃圾,无暴露垃圾,无成堆垃圾。垃圾桶周边无堆放垃圾,垃圾桶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一。2、一级保洁范围(1)满足通用标准要求; (2)实行工作期间不间断、全天候保洁。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六无”即:无杂物、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积淤、无污水;“四净”即: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垃圾桶周围净; 3、二级保洁范围(1)满足通用标准要求:(2)实行工作期间动态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四净”标准。无杂物、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积淤、无污水;“四净”即: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垃圾桶周围净;4、三级保洁范围(1)实行工作期间动态保洁,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无垃圾杂物、无枝叶果皮纸屑、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塑膜、烟盒、塑料废弃物等;道路红线外侧视线范围无白色垃圾,无暴露垃圾,无成堆垃圾。垃圾桶周边无堆放垃圾,垃圾桶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一。5、保洁范围界定(1)一级保洁范围:集镇(2)二级保洁范围:各中心村(3)三级保洁范围:各村民组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昭茹、耿翠芳、程国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金额:*****.88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云乐镇人民政府、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云乐镇、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街道薰化路698号,联系电话:137*****044 、173*****84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云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旌德县云乐镇
联系方式:137*****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街道薰化路698号
联系方式:173*****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73*****840
十、附件
标签: 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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