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大厅邮政快递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大厅邮政快递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74-1
采购人(全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政务大厅邮政快递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7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折扣率(%)
1政务大厅快递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95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保价费率:0.3%

EMS产品资费表

省内资费

分区

范围

首重(500G)

续重(500G)

省内

同城(仅限市区)

11.4元

1元

省内二区

湖南省(含长沙市长、望、浏、宁四县)

11.4元

1元

省际一区

湖北、江西

19.95元

3元

省际二区

广东、广西、海南、贵州、

19.95元

4元

省际三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重庆、云南、陕西 、甘肃、青海

19.95元

5元

省际四区

宁夏 、内蒙古

19.95元

6元

省际五区

辽宁

19.95元

7元

省际六区

吉林、黑龙江 、

19.95元

9元

省际七区

西藏、新疆

19.95元

17元

信封

1元

公章泡沫袋

2.2元/个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10 ——2023-03-09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大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安排固定人员入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供邮件收寄服务。

(一)工作目标

对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网上公布的可办理事项,快递服务需秉承公布一批、运作一批的原则,以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为工作目标,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让人民群众“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业务范围

项目收寄范围:长沙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审批成果及非保密性文件材料。

邮件寄递范围:通达全国(含港、澳、台)及世界通邮国。

(三)服务内容

1、与采购人共同组建联合工作组,快递服务单位内部组建技术团队及业务运营团队,对接长沙高新区进驻政务大厅的相关部门(单位)。

2、为长沙高新区“互联网十政务”线上及线下提供快递服务,负责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服务标准、运行质量报告等。

3、根据长沙高新区政务业务需求,提供“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个性服务,优化再造流程,拓展服务内容,安排高素质快递人员参与到“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来,提升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体验感与获得感。

4、支持长沙高新区拓宽网上服务渠道及内容,提供寄递信息采集、邮件查询等服务功能;实现以服务订单号为标识的邮件全流程查询。

5、快递服务单位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上服务平台嵌入快递订单系统、邮件查处信息系统等,实现双方数据对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付款方式:每月对账结算,供应商开具发票后每月付款一次

4.2收款账户:工商银行长沙铁道支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190*****19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上门揽收:快递系统接收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平台推送的订单信息后,打印详情单,专人专车定点按照详情单上信息上门揽收邮件。

2、人员入驻: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安排固定人员入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提供邮件收寄服务。

3、使用“政务专递”标识的热敏详情单及专用信封,严格执行一证一件、单独总包封发、优先发运、电话预约投递等制度。

严格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对所披露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在规定业务目的之外使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程序为简易验收。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技术要求提供的服务要求、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甲方不得寄递国家法律、法规、快递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禁、限寄物品,违法交寄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寄邮件时有权依法验视内件。甲方拒绝验视的,乙方有权拒收。

6.1.2、甲方对交寄的邮件应采用适于运输的足以保护邮件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6.1.3、如遇有大批量邮件交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收寄准备。

6.1.4、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及时结算交寄邮件的所有费用。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交寄的邮件进行验视,如属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邮件,有权拒绝收寄。

6.2.2乙方应确保甲方交寄的邮件及时处理发出,不得延误。

6.2.3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按时提供每周期的邮费明细清单。

6.2.4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发生丢失、损毁的,按照《邮政法》第五张损失赔偿的规定执行外,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类挂失、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关补办的工本费、挂失登报声明费等直接费用,不用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间接损失。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在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期间,当出现服务未严格按照要求送达等不符合本合同服务要求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最大程度消除不利影响及后果,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生效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第一条1.1、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国内标准快递

( √)国际标准快递

( √)收件人付费

( √)驻点服务

( √)返单

(注:1.根据双方约定,对所提供的服务勾选,未勾选部分可删除;

2.选择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返单等增值服务,可以合同附件方式,补充约定相关内容。)

1.2、合作内容

1.2.1乙方通过驻点、定时上门服务以及流动服务等形式,为现场办证、网上申请办证的单位及群众,提供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服务。

1.2.2乙方对甲方网上审批办结的证照文书,提供快递送达服务;如果需要申请人提供原始审批材料,邮政EMS提供先到申请人处收取相关材料,送交政府部门,审批完结后,再领取送达。

1.2.3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快递服务指令自动传输,送达结果系统反馈。甲方网上政务平台与乙方信息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各类揽收指令通过信息系统传输,乙方接受订单指令后,及时到甲方或申请人处开展揽收和寄递服务,邮件收寄、运输在途以及送达结果等各种状态信息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实时反馈。

1.3、“门到门”投递服务:乙方将自甲方揽收的邮件投递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指定的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在详情单上签收,快递签收联存档保管12个月,需要回执的,收件人在回执上签名,不能做划圈等标记,回执带回返回原寄部门;如明确只能由收件人本人签收的,甲方需在快递单上注明“仅限本人签收”。

1.4、查询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邮件状态查询,双方系统进行信息对接。

1.5、时限服务:乙方为甲方交寄的邮件,提供准确、及时的运递服务。乙方遵循的时限标准为其官方网站www.ems.com.cn对外公布的时限标准。(注:如有特殊需求,另行约定)

合作形式

1.1政务大厅进驻服务形式

1.1.1乙方在甲方区政务大厅一楼邮政快递窗口全天候驻点服务,如甲方工作人员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安排替岗人员坐窗;

1.1.2乙方在甲方流动服务站(外出现场办公服务),临时派员跟随现场提供服务。

1.1.3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政务大厅管理办法和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1.2快递送达寄递服务形式

1.2.1单程服务:申请人在行政审批局窗口或在长沙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时,选择邮政EMS寄递服务,邮政EMS在规定时限内将证照文书送达至申请人。

1.2.2双程服务:即往返双程、上门收件、办结送达。申请人在长沙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申请时,如需提交申请材料给相关政府部门,可选择邮政EMS上门收取材料,邮政EMS将材料送达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在完成审批和证照(文书)制作后,邮政EMS将证照(文书)实物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至申请人。

1.3、推进事项

1.3.1、加强系统对接

快递服务单位尽快将订单管理系统、邮件查询信息系统嵌入区政府服务平台,实现在线下单和物流跟踪查询功能。

1.3.2、加强业务对接

根据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平台公布的可办理业务事项,快递服务单位与进驻政务大厅的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业务对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地址:车站路30号第11栋
法定代理人:郭力夫法定代理人:彭金波
委托代理人:何福禄委托代理人:朱静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快递服务 高新技术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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