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品城幼儿园及西凌幼儿园设备采购与安装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BB2022WHCGX1131-中标公告
中央一品城幼儿园及西凌幼儿园设备采购与安装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BB2022WHCGX1131-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6: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BB2022WHCGX1131
二、项目名称:中央一品城幼儿园及西凌幼儿园设备采购与安装第1包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从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延安南路1151号院内科技楼1-105室
3、成交金额:285.35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继红(组长)、高圣、刘爱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联系方式:0552-*******、180*****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李丽(采购人代表)、李海心(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采购人代表)、180*****69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响应表、报价单
2、采购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公告单位: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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