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合同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合同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46-1
采购人(全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湘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4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开展住宅工程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前)检查。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肆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

重要分部工程检查

240个项目次

2750元

******

/

2

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

分户验收检查

177个单位工程

2750元

******

/

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24 ——2023-06-24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费用包干、据实结算方式。中标人完成服务内容,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按照综合单价与实际数量计算实际发生费用,每半年度结算一次,支付已完成工作量80%的款项,服务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4.2收款账户: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溪湖支行(湖南湘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20*****0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湘江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应对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住宅工程投诉信访激增态势,通过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辅助监督检查,构建质量安全严格监管常态化长效机制,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5.服务内容开展住宅工程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前)检查。
6.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开展质量检查评定以及相关资料核查工作。(2)质量检查组在住宅工程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对住宅工程进行抽查、检测,以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部位为重点,分户验收检查包括户内、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地下室、屋面、室外排水管网等部位以及相关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每次抽查,中标人检查组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注明检查日期、检查部位、检查人员(签名)、抽查质量情况等内容。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送到招标人,对检查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乙方应每季度对住宅工程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分户验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形成有针对性的分析报告,并应在年底提供年度总结报告。
7.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乙方应为本项目组建符合条件且胜任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供甲方选择组建质量检查组。(提供人员花名册、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2月至4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2)乙方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建设工程职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掌握工程安全、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能够胜任质量检查评定以及相关资料核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廉政纪律。(3)每组质量检查组成员配备3人,2名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人员为安装工程专业。需明确1名负责人,应具备建设工程专业注册(4)乙方为本项目组建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均需报招标人审核备案,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变更备案人员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甲方认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须在10日内进行更换。(5)乙方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并保证正常运行。(6)乙方应给检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等保险,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检查人员安全负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过程中的自我防护,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8.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
9.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响应。
10.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经调查核实,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建筑工程检查合格或出具合格检查报告的,伪造检查数据,无故拖延质量安全检查、不在法定及合同期限内履行职责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有关单位与乙方在执行项目检查工作过程中的配合事宜。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行组织项目检查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持证人员。

2、严格按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

3、项目检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工程相关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索取、收受金钱、物品及各种形式的馈赠(包括有价证券、乙方付款的旅游、健身娱乐等) , 或其他变相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4、自行负责项目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甲方不承担本项目任何安全事故赔偿责任。

5、每季度对住宅工程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分户验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形成有针对性的分析报告,并在年底提供年度总结报告。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经调查核实,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建筑工程检查合格或出具合格检查报告的,伪造检查数据,无故拖延质量安全检查、不在法定及合同期限内履行职责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指标、施工图纸、销售数据、施工信息、总分包信息、质量实测数据、项目质量风险等级、项目现场图片、测评技术,测评技术数据分析、技术手段、专业技术资料等尚未对外公开的、任何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获取的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

4、泄密责任:停止侵害,消除不良后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枫林三路喜地大厦3003号
法定代理人:谭勇法定代理人:邵浪
委托代理人:龙韬委托代理人:张浩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0731-********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质量安全监督第三方质量检查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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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安全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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