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华冠路(椒山西路至凤山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济南市历下区华冠路(椒山西路至凤山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G012*****080203- | ||||||||||||||||||||||||||||||||||||||||||||||||
项目名称: 济南市历下区华冠路(椒山西路至凤山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1标段 | ||||||||||||||||||||||||||||||||||||||||||||||||
济南市历下区华冠路(椒山西路至凤山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同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 6月 8日至2022年6月8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 6月 8日至2022年6月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需提供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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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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