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ZLZB2022-GG-S007)质疑回复函(一)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ZLZB2022-GG-S007)质疑回复函(一)
质疑人名称: 广西齐庄律师事务所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万达银座东八栋106、107号
法定代表人:林勇
联系人:林勇
联系电话:159*****989
广西齐庄律师事务所:
我公司于2022年7月8日上午收到贵所对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项目(GGZC2022-G1-*****-GXZL)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对贵所质疑的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贵所质疑函。
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经年检合格,配备给采购人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5名(至少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且至少有1名且为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副主任职务及以上)”。 括号中备注的“至少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与“至少有1名为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副主任职级”是对“配备给采购人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5名”的递进要求,即:要求配备给采购人的至少5名律师都必须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并且其中至少有1名律师为该律所的合伙人或者副主任以上职务。该两项递进要求需同时满足,采购文件的文意表达清晰、准确。
我公司对该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征询采购人同意后,于2022年6月22日组织原磋商小组对该项质疑内容进行重新评审,经审查,贵所配备的律师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人员不足5人,未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经采购人确认重新评审结果后,于2022年6月24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更正,程序合理合法。
关于公告中的“成交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为空白内容,我公司按照正规程序上传“成交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附件时,因系统问题未能显示,我公司发现后及时重新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上的答疑文件中,并电话告知该项目所有投标人已发布成交结果更正公告以及附件信息查看方式,并且可到我公司领取纸质变更公告。程序符合采购文件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的要求。
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磋商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本公司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根据贵所提出的质疑事项,征询各方意见,我公司已在此函中答复。感谢贵所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质疑函(齐庄).pdf
标签: 案件代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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