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交通大队交通事故车辆及法医检验、鉴定服务中标结果

青山区交通大队交通事故车辆及法医检验、鉴定服务中标结果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

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交通事故车辆及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预算价

第1包:人民币40万元/年

第2包:人民币20万元/年

联系人

梅 青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冶金大道45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第1包: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

第2包: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第1包: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第2包:交通事故法医检验、鉴定服务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1)本项目于2014年10月24日起至2014年11月14日、2014年11月19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进行了两次公开招标采购,第1包仅有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一家供应商报名,第2包仅有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一家供应商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了废标处理,两次公开招标采购失败。

(2)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两家供应商均是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和省公安厅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相应的司法资质和行业资质并在交警总队备案公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财务、办公场所、专业设备、专业鉴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同类项目。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采购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本项目于2014年12月2日下午15:00时进行了单一来源论证,会上专家组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1)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委托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起至2014年11月14日、2014年11月19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对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交通大队交通事故车辆及法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进行了两次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分为如下两个包:第1包: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第2包:交通事故法医检验、鉴定服务。第1包仅有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一家供应商报名,第2包仅有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一家供应商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了废标处理。

(2)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两家供应商均是经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和省公安厅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相应的司法资质和行业资质并在交警总队备案公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财务、办公场所、专业设备、专业鉴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同类项目。

(3)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第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4)专家组名单:黄静(武汉天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高工)、王健民(湖北省交通厅公路局 高经)、鲁汉洲(湖北省地税局 副研究员)

拟成交价格

第1包:人民币40万元/年;第2包:人民币20万元/年。

以上均为暂定价格,最终成交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谈判时充分协商确定。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5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青山区友谊大道1098-1100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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