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网络调解用摄像机、高拍仪、身份证阅读器合同公告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网络调解用摄像机、高拍仪、身份证阅读器合同公告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网络调解用摄像机、高拍仪、身份证阅读器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9
采购合同编号:202*****601
采购人(全称):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桃江县百事德办公设备销售部(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仲裁院网络调解用摄像机、高拍仪、身份证阅读器
(2)项目内容:索尼AX45摄像机8500元、良田S1050A3高拍仪2980元、华视100U USB身份证阅读器1980元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品目供应商 商品名称参数/技术说明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A******-其他办公设备桃江县百事德办公设备销售部 良田S1050A3高拍仪、华视100U USB身份证阅读 2 4,960.00
A********-通用摄像机桃江县百事德办公设备销售部 索尼AX45摄像机 1 8,5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8月21日,履行期限:3天。
地点: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方式:
4.付款
1、 银行转账;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8-2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08-21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徐灿红法定代表人:王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桃江县支行
帐号:191*****092********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身份证阅读器 高拍仪 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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